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罗正英女士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2 名,实到独立董事 2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
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罗正英、邹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