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洪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收盘,公司滚
动市盈率为 774.63 倍,市净率为 23.26 倍,滚动市盈率与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
平(中上协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52.40 倍,市净率为 4.72 倍)。
●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2.08 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亏 36.55%,但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
● 公司及公司原董事舒志高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
● 经公司自查及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6 月 25 日、6 月 2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6 年 6 月 26 日收盘,公司滚动
市盈率为 774.63 倍,市净率为 23.26 倍,滚动市盈率与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中上协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滚动市盈率为 52.40 倍,市净率为 4.72 倍)。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
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目前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02.08 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亏 36.55%,但报告期内仍处于亏损状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科云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赵伟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
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
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
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及公司原董事舒志高先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5002 号和 0102025003
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违规,舒志高先生涉嫌未按规定
披露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舒志高先生予以立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
注。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对由此给全体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
并将在调查结果出具后第一时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洪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