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康缘药业 证券代码:600557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90元/股,
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回购所
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按上述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8)。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实际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股本变化及股东会审议情况办理注册资本
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
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即2026年6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9:30-11: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药业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姜美玲
联系电话:0518-85521990
特此公告。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