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82 证券简称:方正阀门 公告编号:2026-054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1,83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995%,可交
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
本次解
控股股
本次 除限售
股东姓 东、实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解限 股数占
序号 名或名 际控制 任职情况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售原 公司总
称 人或其 数量 票数量
因 股本比
一致行
例
动人
董事、副
总经理
温州市
润员企
业管理
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合计 — 1,830,500 0.8995% 703,50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1)关于温州市润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解禁说明
根据方正阀门《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4)中对其
限售情况进行了说明。“1、法定限售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规定,温州市润员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公
司对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管理,法定限售期为36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
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其中,平台合伙人焦伦龄、夏旭烽、梁光永为公司董高人员,根据相关
规定此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为其各自在该平台持有股份的25%。
(2)关于李川华的解禁说明
根据方正阀门《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公告编号:2023-024)中对其限售
情况进行了说明。
“2、自愿锁定的承诺 除法定限售外,发行对象方高远、方品
田、王奕彤、陈永兴和李川华等 5 人,对其在本次定向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另
作出自愿限售的承诺,对其在本次定向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自新增股票挂牌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中,方高远、方品田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奕彤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亲属,已承诺“1、自方正阀门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 24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方正阀门股份,也不由方正阀门回购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市,尚未满足 24 个月,所以此次解除限售不涉及方高远、方
品田和王奕彤。
陈永兴,已于 2026 年 1 月申请过解除限售,根据相关规定此次不再申请。
(3)根据方正阀门《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3
年 06 月 15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法定限售期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57,224,318 28.12%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1,544,868 0.76%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46,272,682 71.88%
总股本 203,497,000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
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记申报明细清单》;
售公告的通知》。
方正阀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