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6 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0.40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10.69 元/股。
?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8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
额 29,950.9223 万股的 0.2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89.01%;预留限
制性股票 1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950.9223
万股的 0.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99%。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草案公告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
姓名 职务 时总股本的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68 人)
预留 10.00 10.99% 0.03%
合计 91.00 100.00% 0.3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之前确定,
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
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之前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
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一个归属期 50%
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第二个归属期 50%
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以上的任职期限。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
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 以 2022-2024 年净利润平均值
对应考 为基准,营业收入增长率(A) 为基准,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触发值(An) 目标值(Am) 触发值(Bn) 目标值(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7% 10% 30% 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15% 20% 40% 7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100%
A An≦A
A
B≧Bm X2=100%
B Bn≦B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X 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前授出,如未授出,则预
留权益失效。
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考核指标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
人的绩效考评结合公司激励要求确定考评结果,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的比
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由 11.43 元/股调整为 10.69 元/股。
作废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前述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预留部分的 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到期未授予,作废失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
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
件均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
可归属数量为 40.40 万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激 励对 象未 发生 前述 情
人选;
形,符合归属条件。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职的 66 名激励对象符合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考核年度为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 以 2022-2024 年净利
对应 入平均值为基准,营业 润平均值为基准,净利
归属期 考核 收入增长率(A) 润增长率(B)
年度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An) (Am) (Bn) (Bm)
根 据中 汇会 计师 事务 所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归属期 [2026]7953 号 ) : 公 司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比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
A≧Am X1=100%
平均值增长率为 24.63%,
X1=20%* 首 次授 予部 分第 一个 归
A An≦A
(A-An)/(Am-An)+80% 属 期已 满足 公司 层面 的
A
B≧Bm X2=100% 面归属比例 100%。
X2=20%*
B Bn≦B
(B-Bn)/(Bm-Bn)+80%
B
公司层面归属比
X 取 X1 和 X2 的孰高值
例(X)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上
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期及其他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激励计划考核办法分 仍在职的 66 名激励对象
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结合公司激励要求确定考评 中,66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结果,并依据考评结果确定其归属的比例。 面综合考核系数为“A”,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档次。具体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情况如下表所示: 100%。
考核评级 A B 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
编号:2026-027)。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 年 6 月 30 日;
(二)归属人数:66 人;
(三)归属数量:40.40 万股;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10.69 元/股;
(五)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可归属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
获授限制性股票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占获授限制性股
数量(万股)
股) 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66 人)
合计 80.80 40.40 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额的 2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激励计划拟归属的 6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66 名激励对象
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0.40 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
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
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
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
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