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6-035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 年 6 月 26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07.5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44,664.78 万股的 0.69%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6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6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31)。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并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公告编号:2026-032)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股票。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
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
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6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6.34 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 162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
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第一个归属期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第二个归属期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公告日公司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万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总经
蒋健 中国 10 3.13% 0.02%
理
董事、董事会
余军 中国 3 0.94% 0.01%
秘书
黄良之 中国 财务总监 3 0.94% 0.01%
二、核心技术人员
陟传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 1.56% 0.01%
杨愉强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0.94% 0.01%
朱晓锋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 0.94% 0.01%
三、其他核心骨干人员
中国台湾激励对象(3 人) 12 3.75% 0.03%
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153 人)
首次授予部分小计(162 人) 307.50 96.09% 0.69%
四、预留部分 12.50 3.91% 0.03%
合 计 320.00 100.00% 0.72%
注:①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
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
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
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
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③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④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⑤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批准的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并同意以 36.34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3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出公司股
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蒋健、高级管理人员黄良之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前述交易行为发生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形成之前,不
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及参数合理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
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4 日
对首次授予的 30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预测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
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71.84 元/股(2026 年 6 月 4 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12 个月、24 个月(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1.1929%、16.2921%(取上证指数最近 12 个月、24 个月的波
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
(5)股息率:0.85%(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
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
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
成本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
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
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预留部分授予时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
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
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
值。
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
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
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
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
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止授予日);
(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三)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