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
作为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华泰联合证券对恒辉安防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通恒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坤智能”)为公司持股 51%
的控股子公司,如东安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称“如东安亿”)
持有恒坤智能 29%股权,南通钥之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
“钥之信”)持有恒坤智能 20%股权。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
构、优化资源配置,拟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坤智能的注册资本由 3,000.00 万元
减少至 758.62 万元,减资方式为恒坤智能全体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
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恒坤智能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持有其 51%股
权,该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为恒坤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王鹏先生为如东安亿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为钥之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施学玲女士为如东
安亿合伙人;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
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如东安亿、钥之
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鹏
(3)出资额:87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22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FJU615F
(6)主要经营场所: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 168 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
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合计 100.00% 870.00
(1)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武芬
(3)出资额:600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7 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7DKKKY0G
(6)主要经营场所:如东县掘港街道富春江路 168 号(华睿智能制造产业
园)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合计 100.00% 600.00
王咸华先生,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4 年至 2003 年任如东县新华水产育苗场总经理,2004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 年至 2014 年任南通缔怡织造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等。2004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恒劢安全防护用
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称“恒劢安防”)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翰辉安全防
护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翰辉”)监事,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恒
坤智能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恒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恒诺材料”)
董事长等职务。
姚海霞女士,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
历。2004 年至 2008 年任恒辉有限财务部职员,2008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有限监
事,2015 年至 2018 年任江苏恒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2009 年至 2020
年任恒輝(香港)安全防護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
司董事,恒劢安防董事等职务。
王鹏先生,199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7 年至 2018 年任木檬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通明
略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等。2018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上海翰辉执行董事、总经理,恒诺材料董事,恒辉(香港)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董事等职务。
张武芬女士,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4 年至 2004 年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室主任,2004 年
至 2008 年任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销售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任浙江和润船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任吴江天奕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 年至 2013 年任上海博格工业用布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至 2017 年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017 年至 2021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董事等。2021 年 9 月至今,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施学玲女士,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通晚美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14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有限人事行政
部经理等。2014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董事、人事行政中心总监。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为恒坤智能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王鹏先生为如东安亿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张武芬女士为钥之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施学玲女士为如东
安亿合伙人;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士、王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咸华先生、姚海霞女
士、王鹏先生、张武芬女士、施学玲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如东安亿、钥之
信为公司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如东安亿、钥之信、王咸华、姚海霞、王鹏、张武
芬、施学玲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园)
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
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55.75 3,404.41
负债总额 2,070.80 1,738.66
净资产 1,784.95 1,665.7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5.17 17.40
营业利润 269.37 -119.09
净利润 211.52 -119.20
单位:万元
本次减资前 本次减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恒辉安防 1,530.00 51.00% 386.90 51.00%
如东安亿 870.00 29.00% 220.00 29.00%
钥之信 600.00 20.00% 151.72 20.00%
合计 3,000.00 100.00% 758.62 100.00%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由公司与恒坤智能其他股东协商一致,拟进行
等比例减资,减资前后各股东对恒坤智能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减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开展,同时有利于提升
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完善恒坤智能资本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收回
部分资金,有利于提升资金流动性。恒坤智能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辉安防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开展上述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璐斌 孔营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