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 关于公司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7 0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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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6-035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特别提示: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
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曲靖市马龙区盛
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能燃气”)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1,500万元,触发
公司与高戈、艾雪、郝梦宇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业绩承诺股权回购约定,原
股东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回购公司持有的盛能燃气剩余股权。公司仅收到高戈支付
的股权款2,060万元,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特诉至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2025年5月26日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
                     -1-
(2025)川01民初523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5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川01民初523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有限公司支付21%股权对应的剩余未付股权回购款30430000元及利息;
有限公司支付49%股权对应的回购款119070000元及利息;
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200000元;
气有限公司51%股权(对应注册资本9180万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
第一至三项范围内优先受偿;
  结合协议约定、双方履行情况、被告违约情形、实际损失情况等综合权衡,
法院裁定上述利息以年利率5%为宜,违约金亦调减为年利率5%。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告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小额诉讼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被告是否上诉、判决最终可执行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密切跟进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保持与相关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采取
措施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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