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滨集团: 旗滨集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7 0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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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6-058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关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旗滨集团”)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或“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
变动为主要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
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
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
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相关主体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
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
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超过 887,596,118 股(含 887,596,118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
的股份数量为准);
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考虑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为 61,904.80 万元和 10,304.93 万元。202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
  假设情形一: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下降 10%;
  假设情形二: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假设情形三: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0%;
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主要收益指标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期末总股本(万股)           295,865.37     295,865.37        384,624.98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万
股)
假设情形一: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04.93       9,274.44          9,274.44
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19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04.93 10,304.93 10,304.93
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三: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10,304.93 11,335.42 11,335.42
益后)(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
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
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
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超薄柔性玻
璃(UTG)制造平台及玻璃基板项目、高透在线 CVD-FTO 导电玻璃技改项目、
高性能新能源汽车玻璃基板降碳减排技改项目、旗滨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玻璃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的核心主业开
展,是公司为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做出的重要布局,有利于公
司继续保持技术领先性,进一步提高公司在玻璃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与公司的综合
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拓展盈利增长点。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将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资金保障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助力公司业务持续健
康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持续推进组织架构与管理机制优化,深化绩效薪酬改革,
构建了完善管理与专业人才双通道发展体系,培养了具备多年行业经验、丰富管
理经验和专业技能的管理和技术团队,能够为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已深耕玻璃产业 20 余年,在玻璃产业的投资、建设和经
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公司保持稳定高强度研发投入,专利
产出成果丰硕,以完善的创新体系、优质的人才储备、高效的研发机制与丰富的
技术沉淀,进一步巩固了差异化的技术领先优势,能够为产业高端化转型、新质
生产力培育与中长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市场储备方面,公司浮法玻璃、光伏玻璃、节能玻璃、电子玻璃产能规模位
居行业前列。公司构建了从硅砂矿山到优质浮法原片、光伏玻璃原片、电子玻璃
原片,再到深加工玻璃产品(节能建筑玻璃、光伏玻璃加工片)的纵向一体化布
局,原片自给率处于高位,产业链协同效应显著。作为国内最早出海的玻璃企业
之一,公司已在马来西亚建成浮法及光伏玻璃生产基地,海外产能占比稳步提升。
凭借全产业链协同与规模优势、科技创新优势、产业多元化与全球化布局等核心
竞争力,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下游知名企业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在人才团队、技术实力、市场资源等方面均具备完善的储备
与坚实的保障,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高效落地,为公司高
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劲支撑。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
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将以产品、
技术、成本三大领先构筑持久竞争优势,持续优化布局、淘汰低效,集中资源攻
坚高端技术应用与优质客户开发,拓展高端建筑、光伏、汽车、电子等高附加值
市场;同时深化产业链一体化、全球化与区域化布局,加大研发创新与数字化转
型,强化人才引育、管理升级、成本管控与风险防控,积极推进绿色制造,全面
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质量,致力打造产业技术与产业创新龙头,稳步推动企业高
质量发展,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充分有效利用。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
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使用,并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
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
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
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
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相关分红计划。公司将
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
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主业,合理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
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
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证券交易所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
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俞其兵作出以下承诺:
  “1、在持续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制定或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相关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上述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根据
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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