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
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保
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长运”)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期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 2026 年度为萍乡长运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为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萍乡长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350 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285 亿元,其
中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
为 1.4185 亿元;为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 0.61 亿元。实际担保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
资贷款担保为准。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6 年度担保总
额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超过(含等于)70%的子公司之
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
但不同类别担保额度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
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融资情况决定担保金额,并签署担
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6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 2026-026《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萍乡长运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贺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301550852865E
成立时间 2010 年 1 月 29 日
注册地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安源镇十里村
注册资本 7,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
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
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出租运输,县内定线旅游,县际定
线旅游,县内非定线旅游,县际非定线旅游,一类机动
车维修(大中型货车),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客车)
(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
经营范围 国内贸易,货物装卸,车内户外广告制作、发布,房地
产开发,物业管理(以上两项须凭资质证经营);代理
机动车辆保险、承运人责任险、人身保险意外险、旅客
平安险,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汽车租赁,公交汽车客运,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57.29 17,729.5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13,824.38 14,832.83
资产净额 3,232.91 2,896.71
营业收入 2,845.33 13,333.76
净利润 328.46 223.7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金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75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的担保,在公
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有利于子公司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人萍乡长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
对其经营和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变化情况,本次
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了《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
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 2026 年度为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
司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42,320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1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子公
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1,87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44.65%。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9,890.0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55%。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