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6 22: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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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43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称安永)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称毕马威)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经中国神华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毕马威为
    本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服务的期限至本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会结束时终止。因毕马威聘期届满,并根据外部审计机构采购结果,
    本公司拟聘任安永为本公司 2026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毕马威进行了沟通,毕马威对变更事宜无异
    议。
  一、拟聘任国内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截至 2025 年末,安永华明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
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安永华明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65.01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人民币 62.84 亿元,境内证券服务业务收入人民币 16.93 亿元,包含境
内及境外证券服务相关业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4 亿元。2025 年度,安永华明
A 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为 158 家,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6.11 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
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
业惩戒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
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思伟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控审计,涉及的
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乃文先生,于 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内控的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
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李小冬先生,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涉及的行业包
括建筑业、制造业等。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以及审计工作所需工作条件、工作量、人数和工时以及需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安永华明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服务的收费为人民币 1,154 万元
(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01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38
万元);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境外审计服务的收费为人民
币 494 万元。安永华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 2026 年度境内、境外
审计服务的收费合计为人民币 1,648 万元,较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增
长约 29%,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 12 家标的公司股权,导致合并资产范围发生变动。
  此外,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和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主席组成的董事小组根据服务期限内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审计费用
进行调整。2026 年度审计费用尚待本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 2025 年,本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7 年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服务。毕马
威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经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聘任毕马威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终止。本公司已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毕马威聘期终止。本公司已按照相
关制度及程序完成外部审计机构选聘,根据采购结果,本公司拟聘任安永为本公
司 2026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
  (三)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毕马威进行了沟通,毕马威
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须提请本公司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本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安永与毕马威进行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
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安永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
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就聘任安永为公司 2026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形
成了审核意见,认为安永具有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
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
体利益,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安永为公司 2026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6 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提
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
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 2026 年度国内、国际审计机构,聘期至 2026 年度股东会结
束时终止;批准上述两家审计机构 2026 年度审计及相关专项服务酬金人民币
成的董事小组根据服务期限内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对酬金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宋静刚
? 报备文件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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