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9 证券简称:小熊电器 公告编号:2026-073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
总部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04,204,9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96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5,833,544 股,其
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988,75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54,844,794 股)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9,41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7.7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 人,代表股份 14,785,2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6,161,27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 人,代表股份 6,131,2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96%。
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
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一峰先生、施明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 104,147,6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9%。
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03,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 99.0687%。
表决结果:当选
同意 104,148,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
表决情况: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04,7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 99.0833%。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姚英学先生、龚晓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04,147,9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04,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99.0747%。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情况:同意 104,147,5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03,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
数的 99.06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付雄师、温定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