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97 证券简称:智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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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托协议》的相关约定,师利全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24,707,628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8.56%)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深圳市慧达富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0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临时股东会于 2026 年 06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大
洋路 12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彬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 06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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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表决权委托的受托人,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3,553,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0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33,108,9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47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22,953,22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45,48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18,607,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4487%。
股东会。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15,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90%;
反对 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6,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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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12,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8%;
反对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0%;弃权 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4,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613,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3%;
反对 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4,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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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安理(深圳)律师事务所石鹏、彭启龙律师进行了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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