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 月 17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00 为等额选举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
托书等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7 月 16 日 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联系人:张廷豪
联系电话:0427-5855742
传真:0427-585619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方华锦化学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
(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投票数(票)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
累积投票提案
举票数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