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7 证券简称:长裕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2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民祥路 49 号公司综合楼三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89.998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其永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367,055,431 99.9925 23,896 0.0065 3,600 0.0010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67,067,031 99.9956 12,296 0.0033 3,600 0.0011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昌华、刘欣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
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长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