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绝味: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6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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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17    证券简称:ST 绝味      公告编号:2026-042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以书面、
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并
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戴文军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彭浩回避本议案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彭浩回避本议案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
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
范围等原因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做出
调整,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
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
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终止本激励计划等;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
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
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彭浩回避本议案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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