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 2026-01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以传真和 E-MAIL 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
沈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高军先生和财务总监秦正余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选举沈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郭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聘任第十届董事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设
立董事会下属的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预算与执行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企业文化与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
由 5 名委员组成:沈雯、郭峰、沈臻、胡兵、唐继锋,其中沈雯为主任委员。
由 5 名委员组成:郭峰、沈臻、胡兵、唐继锋、程岩,其中郭峰为主任委员。
由 5 名委员组成:潘杰、叶小杰、马金芳、胡兵、唐继锋,其中潘杰为主任委员。
由 3 名委员组成:马金芳、叶小杰、程岩,其中马金芳为主任委员。
由 3 名委员组成:叶小杰、潘杰、唐继锋,其中叶小杰为主任委员。
由 3 名委员组成:胡兵、郭峰、程岩,其中胡兵为主任委员。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主任委员叶小杰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聘任程岩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高军先生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秦正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聘任高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
(简历附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十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
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程岩:女,1980 年 3 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本科、硕博连读并获得博士学位,
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曾任三亚晋合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紫
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饮料 OEM 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程岩女士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秦正余:男,1965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企业会计领军人才,上海领军人才,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兼财务总监,兼任上海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曾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讲师、金华信托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正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除此之外,秦正余
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秦正余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高军:男,1970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理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MBA,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实验班,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上海市运筹学会理事,上海上市公司协会董秘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曾任
东方集团财务公司证券部经理、东方集团董事局秘书处副处长、紫江集团证券部总经
理。曾荣获上海市青年岗位能手,新财富董秘名人堂、中国上市公司协会“30 年 20
人上市公司董秘履职荣誉纪念”
、“2025 董秘奋进勋章”等殊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 股。除此之外,高军先生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高军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高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证券事
务、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自 1999 年起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