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6 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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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648,922,8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8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
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48,922,8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9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H2 号楼
   咨询联系人:张东升
   咨询电话:0551-65862589
   传真电话:0551-65862577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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