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 212,087,280 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212,087,2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813,092.0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46,500 股后的 212,961,48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1,944,222.00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
调整。
的 2,046,500 股回购股份全部完成注销,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为 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15,007,980 股变更为 212,961,48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
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12,961,480 股变更为 212,087,28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12,087,280 股,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致。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2,087,28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宝应县淮江大道 999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旭
咨询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电话:0514-82659007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