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昇科技”,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其自有资金 3,220 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
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伟创”)增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
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恒工伟创拟与恒昇科技签署《增资扩股协议》,恒昇科技
以其自有资金 3,220 万元对恒工伟创增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34.92%,其中
前,恒工伟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增资后,恒工伟创注册资本变
更为人民币 1,536.570375 万元。公司放弃对恒工伟创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
次增资完成后,恒工伟创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志勇先生担任恒昇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董事
杨雨轩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东先生为恒昇科技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恒昇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
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
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审议过程
中,关联董事需进行回避,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魏志勇、杨雨轩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尚需经过恒昇科技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普通合伙企业
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701 号 5 幢(集中登记地)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陶干路 701 号 5 幢(集中登记地)
执行事务合伙人 魏志勇
注册资本 3,220 万元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
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
经营范围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
批);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伙份额及控制关系
名称 合伙人类型 合伙份额(万元) 比例
魏志勇 普通合伙人 750 23.29%
杨雨轩 有限合伙人 460 14.29%
功泽具身智能科技(济
有限合伙人 750 23.29%
南)有限公司
王伟 有限合伙人 188 5.84%
魏志瑞 有限合伙人 188 5.84%
刘 东 有限合伙人 188 5.84%
郭瑞莹 有限合伙人 188 5.84%
魏剑秋 有限合伙人 508 15.78%
合计 3,220 100.00%
(三)主要业务情况
恒昇科技为新设立的企业,尚未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恒昇科技为新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尚未实缴,暂未有相关财务数据。
(五)履约能力
经查询,恒昇科技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
能力。
(六)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志勇先生担任恒昇科技的普通合伙人,同时公司董事
杨雨轩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东先生为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恒昇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概况
名称 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7 幢 3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388 号 7 幢 305 室
成立时间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 魏剑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主要业务 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的租赁和销售业务。
(二)增资方式
本次交易的增资方式为现金增资,恒昇科技的资金来源为合伙企业自有资金。
(三)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恒工伟创主要从事智能机器人的租赁和销售业务,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4.30 2025.12.31
资产总额 3,357.37 3,227.41
负债总额 3,074.24 3,225.4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83.32 1.98
项目 2026 年 1-4 月 2025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3,963.89 64.16
净利润 281.14 1.98
是否经审计 否 否
注:恒工伟创成立尚未满一年,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增资前,恒工伟创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增资后,恒工伟创注册资本为 1,536.570375 万元,其股权结构和出资比例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6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恒
工伟创进行资产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恒工伟创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为 2,580.00 万元。
在此基础上,恒昇科技同意以 6 元/股的价格对恒工伟创增资,其中
事项是基于恒工伟创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诚信的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原股东)
名称: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增资方/新股东)
名称:上海恒昇具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名称:恒工伟创具身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一)增资方式、金额及出资形式
(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贰拾万元整)。其中:人民币 536.570375 万元计入标
的公司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 2,683.429625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536.570375 万元。
(二)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三)出资期限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款足额支付至标的
公司指定银行账户。
(四)估值与定价依据
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天华资评报字
[2026]第 11124 号),标的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4 月 30 日评估值为人民
币 2,580.00 万元,本次投前估值 6,000.00 万元,增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无异议。
(五)标的公司工商变更
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工商登记手续,甲方予以
全力配合。
司登记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六)股东权利与义务
法定股东权利。
求、财务管理制度及信息保密规定。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
及标的公司商业秘密。
司合规、监管、信息披露相关义务。
项目投资,不得用于非主营业务、对外担保、高风险投资等用途。
东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情况。
(七)违约责任
的万分之五向标的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乙方已支付款项扣除违约金后无息返还,乙方丧失本次增资资格。
等)导致本次增资无法完成,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增资款,并按乙方实
缴增资总额的 0.0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此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
(八)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
六、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恒工伟创 65.08%的股权,恒昇科技持有恒工
伟创 34.92%的股权,公司对恒工伟创的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不
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产生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不存在与关
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人对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等情
况。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旨在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相关合作方为公司提供商业和社会资源,
并对接客户进行商业谈判、战略合作等,子公司提供业务平台和资金,双方深度
协同、优势互补,整合技术、资金及资深管理经验等核心资源,持续增强业务发
展韧性与综合实力,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产业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部分放
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是综合考虑了自身整体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以及资金使用效
率等因素而做出的谨慎决策,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出资,形成
激励和约束关系,有利于子公司业务长期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可能产生市场与运营风险、合作与治理风险、财务风险等。针对上
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合理经济估值测算、做好子公司生产运营、加强管理、预先
明确关键事项的决策机制、优化融资结构、探索多元化退出路径等方式降低各类
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经营活动,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事项外,2026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与恒昇
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
核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 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