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6-049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楼会议室。
法规、部门规章和《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股份 53,689,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3.96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2,813,39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6 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1,710,18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7,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98,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0%;反对 60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7,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98,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0%;反对 60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68,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9,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19%;反对 609,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8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8,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99,2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830%;反对 606,3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7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81,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02,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120%;反对 602,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48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77,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98,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770%;反对 607,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37%;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068,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089,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019%;反对 609,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85%;弃权 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