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6-031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二楼会议室。
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赵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合计为 131 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 261,521,182 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798%(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为 1,070,000 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8,187,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
股份 3,3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
股份 18,521,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5,187,5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3,333,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6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与会表决股
东
其中:
中小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鹏鹤律师和王思晔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