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公告编号:2026—025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华润三九
医药工业园综合办公中心 107 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773
代表股份数(股) 1,081,193,46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4.9671
其中
代表股份数(股) 1,053,116,02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2799
代表股份数(股) 28,077,43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6871
代表股份数(股) 29,050,78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7456
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及网络投票
(二)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78,899,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879%;反对 2,170,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008%;弃权 12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757,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051%;反对 2,170,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28%;弃权 12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1%。
表决结果: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78,540,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7546%;反对 2,32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147%;弃权 332,2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397,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65%;反对 2,32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99%;弃权 332,23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6%。
表决结果:通过。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79,062,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8029%;反对 1,986,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837%;弃权 144,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6,919,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646%;反对 1,986,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85%;弃权 144,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方律师、胡江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