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6 证券简称:恒而达 公告编号:2026-042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称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人,代表股份108,303,026股,占公司股份
总额156,007,800股的69.421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
份108,10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156,007,800股的69.296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总共42人,代表股份195,02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合规性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全体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代表股份数 代表股份数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股) (股)
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同意 108,265,106 99.9650% 157,106 80.5564%
反对 24,600 0.0227% 24,600 12.6137%
弃权 13,320 0.0123% 13,320 6.829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蒋浩律师、谢婷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
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