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信电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
关规定,对朗信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气”)发行普通股 13,241,252 股,发行方式为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
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28.29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4,595,019.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642,937.74 元,
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整 集资金金额
(3)=(2)/
后)(1) (2)
(1)
芜湖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朗信芜湖
系统部件项目(一期) 科技
新能源热管理系统部件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 累计投入募
(%)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调整 集资金金额
(3)=(2)/
后)(1) (2)
(1)
其中:热管理电驱动零
部件扩产项目
合计 331,642,937.74 155,456,542.22 46.87%
截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张家港分行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有限公司 港国泰大厦支行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有限公司 港支行
朗信(芜湖)电气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科技有限公司 港暨阳支行
朗信(芜湖)电气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科技有限公司 港支行
合计 - - 347,125,177.63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
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芜湖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系统部件项目(一期)和新能源热管理系统部件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
日。同时,为便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总监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虽然投资产品
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总监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
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该事项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
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建飞 姜志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