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信电气: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6 17: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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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20       证券简称:朗信电气          公告编号:2026-074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理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关于同意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710 号),公司股票
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1,324.1252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8.2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4,595,019.0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2,952,081.34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31,642,937.74 元,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938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本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如有)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1,642,937.74 元,低于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调整前拟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资金
      芜湖新能源汽车热管理
      系统部件项目(一期)
      新能源热管理系统部件
      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其中:热管理电驱动零
      部件扩产项目
          合计       534,459,945.49    350,000,000.00    331,642,937.74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
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意见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全体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朗信电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议》
 ;
议》
 ;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决议》;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江苏朗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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