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21:08:4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辽
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通知,辽宁成大面向专业机构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将进入换股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辽宁成大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于2025年12月29日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5成大E2”,债券代码为“117247”,发行规模为人
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24.58元/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二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期为自本期可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止,即 2026 年 6 月 30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8 日。换股期内,
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 A 股及 H 股股份
合计 1,366,927,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47%。进入换股期后,辽宁成
大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辽宁成大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的后续进展。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发证券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