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21: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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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6-03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2026年6月1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二)会议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交易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 389 号易普力公司会
议室。
   (四)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付军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184
人,代表股份 921,401,4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2802%。其中,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779,070,964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62.8060%;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共 181 人,代表股份 142,330,4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74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
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 5%,下同)及其授权委托代
表共 181 人,代表股份 142,330,4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4742%。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提
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538,3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551,6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41,505,85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505,8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6%;反对 81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7%;弃权 1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141,505,35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505,3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03%;反对 81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07%;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554,6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669,6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598,6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58%;反对 72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79%;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
  同意以 1,240,440,7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17,552,837.12 元(含税)。如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17,034,1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八)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381,859,9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0,821,11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96%;反对 1,496,53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5%;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关联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563,1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492,1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10%;反对 80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59%;弃权 3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0%。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526,7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455,7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4%;反对 81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1%;弃权 61,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2—2024 年
任期激励收入兑现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16,975,21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37,904,24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902%;反对 4,397,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99%;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920,438,62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41,367,6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35%;反对 93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66%;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十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付军先生、邓小英先生、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
生和孟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84,1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13,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30%。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7,0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6,1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80%。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7,09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6,1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80%。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2,75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1,7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50%。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2,0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1,1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45%。
   (十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吉龙先生、郑建明先生和唐祺松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会议逐项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表决情况如下: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7,1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6,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81%。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2,1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1,2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46%。
   表 决 结 果: 同 意 892,472,18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13,401,2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746%。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25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朱龙律师和温定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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