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 人,代表股份 218,123,2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1,559,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代表
股份 6,564,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6 人,代表股份 6,564,19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5 人,代
表股份 6,564,0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
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040,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038%;
反对 9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1%;弃权 15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81,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106%;
反对 9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906%;
弃权 15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