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7 证券简称:赛力斯 公告编号:2026-048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4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3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03,881,77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5,397,439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6.266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46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81,419,598 97.2058 22,179,281 2.7590 282,900 0.0352
H股 24,745,800 97.4342 651,039 2.5634 600 0.0024
普通股合计: 806,165,398 97.2128 22,830,320 2.7530 283,500 0.034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81,432,298 97.2074 22,157,181 2.7563 292,300 0.0364
H股 24,745,800 97.4342 651,039 2.5634 600 0.0024
普通股合计: 806,178,098 97.2143 22,808,220 2.7504 292,900 0.0353
理公司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81,594,198 97.2275 21,986,681 2.7351 300,900 0.0374
H股 24,745,800 97.4342 651,039 2.5634 600 0.0024
普通股合计: 806,339,998 97.2338 22,637,720 2.7298 301,500 0.036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796,928,862 99.1351 6,416,517 0.7982 536,400 0.0667
H股 25,270,439 99.4999 126,400 0.4977 600 0.0024
普通股合计: 822,199,301 99.1463 6,542,917 0.7890 537,000 0.064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H 股股份奖励计划
的议案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服
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及 /或获董事 会授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执行董事变
更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3 为普通决议事项,
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 1、2、3 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宁律师、杨子涵律师见证,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