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浙江东日
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
鉴于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
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745,500 股,回购价格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1,176,660 股变更为
币 411,431,160 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
等相关程序,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
会对公司股本结构造成重大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规定、依据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
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
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
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
(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日科创中心 11 层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