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董事局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
求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对第十三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
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 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刘江东先生、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冯少伟先生的相关
情况进行充分讨论,逐一核查每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适配性,
一致认可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
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
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
素养、管理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
需求。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经审慎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
董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时
间精力,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连任公司独
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未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独立董
事候选人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或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荆丹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
明,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意提名刘江东先
生、彭朗先生、吴洋先生、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锦章先生、冯慧女士、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局审议。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