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公告编号:临 2026—35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现场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期 21 栋 23 层公司大会议室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6 年 7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
议案》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
度〉的议案》 票提案
√作为投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 非累积投 票对象的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子议案数
(4)
《关于提名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 非累积投
立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提名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 非累积投
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提名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立 非累积投
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提名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非独 非累积投
立董事的议案》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届董事局 累积投票 应选人数
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 (3)人
《关于提名张锦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 累积投票
董事的议案》 提案
《关于提名冯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 累积投票
事的议案》 提案
《关于提名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局独立董 累积投票
事的议案》 提案
(二)上述提案已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董
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
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 6.00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 3 人,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载公司公告。
(四)上述提案需逐项表决,提案 1.00、提案 2.00、提案 3.00 作为
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
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23
层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
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00。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 2:授权委托书 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
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
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提名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张锦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冯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
票指示。
划“√”。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新金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对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
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调整董事局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
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提名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吴洋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冯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三
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张锦章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
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冯慧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提名荆丹女士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作出投
票指示。
划“√”。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