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发展 公告编号:2026-045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叶朝锋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会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共 215 人 , 代 表 股 份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0850%。具体情况如下:
股, 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1590%。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59%。
以下同)214 人,代表股份 36,801,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4.9259%。
(八)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
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 423,93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779%;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34,254,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0799%;反对 2,464,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71%;弃权 8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严馨威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
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