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524179.SZ 债券简称:25 蓝焰 K1
债券代码:524195.SZ 债券简称:25 蓝焰 K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副董事
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
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向中德证券提供的支撑性相关文
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
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5 蓝焰 K1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含 5 年),附第 2 年
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40%。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17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
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25 蓝焰 K2
债券名称: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 2.39%。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
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
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
投资者选择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
回售给发行人,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期为 2026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2030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选择于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则回
售部分的兑付日期为 2027 年 3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到期的有
息负债。
二、本次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山
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2)。该公告披露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选举郭文朋先生为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山西蓝焰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
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调整情况如下:
刘毅军先生共 4 人组成,丁宝山先生任主任委员。
张慧玲女士、王宇红先生、刘毅军先生共 5 人组成,茹志鸿先生任主
任委员。
(三)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郭文朋先生、王
宇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影响分析
本次任命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属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
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5 蓝焰 K1”“25 蓝焰 K2”的受托
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
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
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
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任命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