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3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是否在 本次担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前期预 保是否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
计额度 有反担
担保金额)
内 保
济南鲁新金属制
品有限公司(以下 4,000.00 万元 12,833.00 万元 是 否
简称“济南鲁新”)
莱州新亚通金属
制造有限公司(以 1,000.00 万元 47,136.50 万元 是 否
下简称“新亚通”)
烟台亚通汽车零
部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烟台亚
通”)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齐鲁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东山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芝罘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了《资产池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
和《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济南鲁新在齐鲁银行的本金金额
共计不超过 4,000 万元、为新亚通和烟台亚通各自在青岛银行的本金金额共计不
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22 亿元
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
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有效期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6-022
号、2026-027 号和 2026-036 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济南鲁新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 要 股 东 及 持 公司持股 10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焦召明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11-07-08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城东工业园三涧大道东侧、古月路
注册地
南侧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配件、铝合金压铸件、镁合金压铸件的设计、
开发、生产及销售;机床配件的生产、销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资产总额 563,403,735.61 504,895,670.34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247,941,435.90 204,389,997.88
(元)
资产净额 315,462,299.71 300,505,672.46
营业收入 112,679,845.84 380,870,299.46
净利润 13,974,866.05 23,653,413.36
(二)新亚通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股 10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卜范智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4-08-12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经济开发区玉海街 6898 号
注册资本 1,8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有色金属铸造;汽车轮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
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货物进出口;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经营范围 组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资产总额 1,063,144,877.65 930,940,518.64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814,057,125.09 698,280,349.48
(元)
资产净额 249,087,752.56 232,660,169.16
营业收入 204,151,852.34 692,848,166.78
净利润 15,717,463.19 19,592,260.01
(三)烟台亚通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
被担保人名称 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控股子公司
及上市公司持
□参股公司
股情况
□其他______________
主要股东及持
公司持股 100%
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焦召明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成立时间 2004-09-13
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永达街 978 号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
经营范围 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
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
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
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项目
资产总额 213,294,921.21 204,700,813.96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负债总额 134,556,721.77 128,155,067.16
(元)
资产净额 78,738,199.44 76,545,746.80
营业收入 31,425,172.85 120,723,342.48
净利润 1,504,501.54 5,830,450.3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一
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东山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济南鲁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4,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
贷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
人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
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日后三年止;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
主债权的本金,以及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
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
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
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二)协议二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莱州新亚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减
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
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
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三)协议三
债权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减
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
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
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
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
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
需要;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
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97,463.32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43%,除上述担保外,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
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