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89 证券简称:思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8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442.0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66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075.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737.99 万元(不
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3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3)第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石墨烯及合成石墨垂直取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投项目投资
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 已投入募集 尚未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诺投资额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
项目(一期)
石墨烯&合成石墨垂直取
向热界面材料项目
合计 76,337.12 53,337.12 47,589.16 5,747.96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6 年 7 月 2 日。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
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承诺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
进度需要使用资金,公司将及时把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
资助,也不会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二)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已有的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
闲置的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经营需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可
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按现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利
率 3.00%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 150.00 万元(预期一年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不构成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
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