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翁伟文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卢美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月内(即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4.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718%)。
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68%)。
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翁伟文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美玲女士出具的《股
份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公司董事长:翁伟文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卢美玲女士
(二)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翁伟文 5,401,981 1.089%
卢美玲 138,750 0.02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卢美玲女士本次拟减持股份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持减持股份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减持方式 占股东持股比例
量(股) 本的比例
翁伟文 董事长 集中竞价 1,348,000 24.95% 0.2718%
卢美玲 财务总监 集中竞价 33,900 24.43% 0.0068%
合 计 -- -- 1,381,900 -- 0.2786%
至2026年10月15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限则不减持)。
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按照减持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1)翁伟文先生在公司2014年9月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承诺:以其持有的
深圳市高科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认购而取得的方正电机股份,自该等股份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
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由方正电机回购(因深圳市高科润电子有限公司
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情形除外)。该等股份由于方正电机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翁伟文先生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时承诺:本人在方正电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方正电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正电机
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电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
正电机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
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减持意向、承诺。具体如下:
卢美玲女士作为公司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本人在方正电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将向方正电机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正电机
的股份及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方正电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方
正电机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伟文先生、卢美玲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