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
价格的 85%(12.06 元/股),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转股价格,且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如股价再次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
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220 号文)核准,公司于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070,051.61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
“华阳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2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规定, “华阳转债”
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25.79 元/股。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79 元/股调整为 25.3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生效。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9 元/股调整为 25.0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生效。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9 元/股调整为 24.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生效。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实施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调整相关规定,“华阳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24.79 元/股调整为 23.9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5
月 8 日生效。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阳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将
“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99 元/股向下修正为 18.39 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实施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39 元/股调整为 18.0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生效。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华阳转
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将
“华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4 元/股向下修正为 14.39 元/股。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39 元/股调整为 14.1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生效。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的情形,
触发“华阳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诸多因
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
确投资者预期,公司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华阳转债”转股价格,且在可转债存
续期内(即 2026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7 月 29 日)如再次触发“华阳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