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美芝: 关于庭外重组债权申报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6-25 0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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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ST美芝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市场化、法治化庭外重组公共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
申请、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
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组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
破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
外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
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公司债权人佛山市南海区金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向福田企业重
组服务中心申请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中心就此事征询公司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庭外重组,并向重组中心推荐北京市金杜(深圳)律
师事务所和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体担任公司重组协调人。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庭
外重组并推荐重组协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知书》,获悉申请人提交关于公司的重组项目申请材料齐全,且内容符合《福田企业重
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受理条件,经征询公司意见且公司表示无异议后,
重组中心 决定予以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庭外重组事项获得受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4)。
  近日,公司收到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发来的《关于确定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确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诚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组协调人,负责人为吴嘉。
  二、债权申报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帮助债权人顺利申报债权,重组协调人就公司庭外重
组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截至债权申报通知发布之日,对美芝股份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
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相关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对于担保债权以及附
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重组协调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期限
  本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24 日(含当日)。
    (三)债权申报方式及联系信息
    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各债权人通过线上债权申报网址
(https://www.lawporter.com)完成注册并登录平台,选择“我是债权人”栏目,输入项
目编号 2644000005,获取《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债权申报指引》
(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按照《债权申报指引》及时申报债权。(如申报
过程遇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客服 021-63330300 咨询,工作时间为工作日 9:30 至 18:00。)
    重组协调人联系人:朱律师、张律师
    联系电话:0755-25921195、18165706957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9:00 至 12:00,14:00 至 18:00
    工作邮箱:szmzadmin@163.com
    工作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新兴社区上梅林西横街 28 号创富大厦 720

    注:重组协调人审查债权过程中,或将视债权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相关证据材
料或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请各债权人保持通讯畅通。
    (四)特别注意事项
身权利的行使。
无需再行申报;重组协调人在重组期间作出的债权审查结论在进入重整程序后继续有效。
决议、方案等事项的表示或承诺,在进入重整程序(如有)后继续有效。
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如后续美芝股份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利息至重整受理日。
引。
  三、风险提示
服务平台,不属于司法机关,不具有司法裁判职权。
中心工作规程(试行)》,若出现申请人请求撤回重组申请且没有其他适格主体继续申
请、公司无法与主要债权人达成重组方案或者相关协议等情形,重组中心将终止重组。
中心提出的重组申请属于庭外重组范畴,公司目前尚未进入司法预重整、重整等任何破
产程序,后续公司能否与申请人等相关方达成庭外重组方案亦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庭外
重组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司法预重整或重整程序。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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