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6)第 451 号
致: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4:00 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 1102 号建滔诺富特酒店 1
楼临空厅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三届董事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
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
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
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
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
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6 月 9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
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
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于2026年6月24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协和路1102号建滔诺富特酒店1楼临空
厅召开,公司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44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2,101,6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7155%,其中: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4,164,58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6821%。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7,937,06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8.033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043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68,078,6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501%。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
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
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
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560,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8951%;反对5,194,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302%;弃权323,2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2,560,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951%;反对5,194,5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302%;弃权323,2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74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12,6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394%;反对5,206,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480%;弃权2,459,4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12,6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394%;反对5,206,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480%;弃权2,459,4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12,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387%;反对5,207,1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487%;弃权2,459,4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12,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387%;反对5,207,1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487%;弃权2,459,4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05,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296%;反对5,212,1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0%;弃权2,460,6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05,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296%;反对5,212,1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0%;弃权2,460,6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4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08,8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339%;反对5,209,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2%;弃权2,460,3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0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339%;反对5,209,5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2%;弃权2,46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3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05,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286%;反对5,212,9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72%;弃权2,460,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05,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286%;反对5,212,9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72%;弃权2,460,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4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05,3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287%;反对5,212,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3%;弃权2,461,0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0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287%;反对5,212,3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3%;弃权2,461,0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4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04,3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273%;反对5,212,8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71%;弃权2,461,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04,3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273%;反对5,212,8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71%;弃权2,461,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15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392,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095%;反对5,213,4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80%;弃权2,473,0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392,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095%;反对5,213,4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80%;弃权2,473,0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32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391,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079%;反对5,212,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8%;弃权2,474,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391,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079%;反对5,212,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8%;弃权2,474,9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635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3,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989%;反对5,194,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302%;弃权2,431,0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3,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989%;反对5,194,5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302%;弃权2,431,0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70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4,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05%;反对5,220,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679%;弃权2,404,2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4,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05%;反对5,220,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79%;弃权2,404,2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31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8,8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73%;反对5,217,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637%;弃权2,402,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8,8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73%;反对5,217,3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37%;弃权2,402,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29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64,3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154%;反对5,212,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8%;弃权2,401,7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64,3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154%;反对5,212,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8%;弃权2,401,7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2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75,6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320%;反对5,211,4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50%;弃权2,391,6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75,6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320%;反对5,211,4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50%;弃权2,391,6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13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65,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174%;反对5,211,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47%;弃权2,401,7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65,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174%;反对5,211,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47%;弃权2,401,7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27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8,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75%;反对5,212,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2%;弃权2,407,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8,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75%;反对5,212,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2%;弃权2,407,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36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7,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48%;反对5,210,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33%;弃权2,411,3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7,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48%;反对5,210,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33%;弃权2,411,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41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7,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50%;反对5,210,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38%;弃权2,410,8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7,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50%;反对5,210,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38%;弃权2,410,8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41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58,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8063%;反对5,209,7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5%;弃权2,410,8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5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8063%;反对5,209,7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5%;弃权2,410,8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41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44,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869%;反对5,210,0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30%;弃权2,423,7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44,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869%;反对5,210,0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30%;弃权2,423,7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60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39,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785%;反对5,220,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685%;弃权2,418,8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39,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785%;反对5,220,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85%;弃权2,418,8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53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446,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8.7895%;反对5,210,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38%;弃权2,421,3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446,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8.7895%;反对5,210,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38%;弃权2,421,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556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90,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482%;反对5,209,7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5%;弃权2,178,0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90,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482%;反对5,209,7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5%;弃权2,178,0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199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4,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91%;反对5,209,8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7%;弃权2,184,1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4,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391%;反对5,209,8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7%;弃权2,184,1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82%。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92,5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506%;反对5,207,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494%;弃权2,178,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92,5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506%;反对5,207,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494%;弃权2,178,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79,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18%;反对5,209,8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7%;弃权2,189,1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79,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318%;反对5,209,8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7%;弃权2,189,1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5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90,8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481%;反对5,209,4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1%;弃权2,178,4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90,8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481%;反对5,209,4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1%;弃权2,178,4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199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1,4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43%;反对5,209,4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21%;弃权2,187,8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1,4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343%;反对5,209,4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21%;弃权2,187,8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3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1,0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37%;反对5,210,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34%;弃权2,187,3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1,0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337%;反对5,210,3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34%;弃权2,187,3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589,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9374%;反对5,208,9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13%;弃权280,0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2,589,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374%;反对5,208,9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13%;弃权280,0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11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578,6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9211%;反对5,209,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19%;弃权290,7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2,578,6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9211%;反对5,209,3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19%;弃权290,7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27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2,556,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1.8892%;反对5,210,8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41%;弃权310,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2,556,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8892%;反对5,210,8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41%;弃权310,9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56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76,2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266%;反对5,210,9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43%;弃权2,191,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76,2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266%;反对5,210,9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43%;弃权2,191,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9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6,1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412%;反对5,211,6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53%;弃权2,180,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6,1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412%;反对5,211,6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53%;弃权2,180,9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3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
性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5,7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406%;反对5,212,0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59%;弃权2,180,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5,7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406%;反对5,212,0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59%;弃权2,180,9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35%。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5,5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403%;反对5,213,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77%;弃权2,179,9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5,5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403%;反对5,213,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77%;弃权2,179,9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2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73,9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233%;反对5,213,2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77%;弃权2,191,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73,9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233%;反对5,213,2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77%;弃权2,191,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9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81,0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337%;反对5,212,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566%;弃权2,185,1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81,0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337%;反对5,212,5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566%;弃权2,185,1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97%。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5,659,9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189,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1,636,9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5378%;反对4,252,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2459%;弃权2,189,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163%。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4,681,1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03,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58,1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001%;反对5,216,9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31%;弃权2,203,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368%。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
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65,4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108%;反对5,206,5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478%;弃权2,206,7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65,4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108%;反对5,206,5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478%;弃权2,206,7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41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0,675,828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9.1261%;反对5,205,3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6461%;弃权2,197,5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75,828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261%;反对5,205,33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461%;弃权2,197,501股,占出席会议的非
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27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4,684,7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196,6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3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0,661,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9.1053%;反对5,220,3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6681%;弃权2,196,6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266%。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85,506,4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207,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61,483,4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0.3124%;反对4,388,0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4456%;弃权2,207,1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42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
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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