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拟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
无反馈记录。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0)。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力
远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5-034)。
(五)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六)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七)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八)2025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九)202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
(二)预留授予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 12 人因离职、自愿放弃或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
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64.2 万份,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 2 人因离职或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成绩未达到全部行权标准的
原因由公司注销其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 万份。
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计 174.6 万份股票期权。
五、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