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6-045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006.80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科力远监事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与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了《科力远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
告编号:2025-034)。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于注销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项目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5 年 5 月 23 日 2025 年 10 月 23 日
授予登记完成日期 2025 年 6 月 6 日 2025 年 11 月 20 日
行权价格 3.87 元/股 3.87 元/股
授予数量 7,800 万份 500 万份
授予人数 153 人 12 人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 500 万份 0 万份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根据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的 40%。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6 日,
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届满,第一个行权期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开始。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及条件成就的情况
如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况,符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截至目前,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均未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1 ) 2025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57.46 亿元,不低于 50.00 亿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不 (2)202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低于 50.00 亿元;(2)2025 年净利润不低于 1.50 司股东的 净利润 1.40 亿元 ,剔除
亿元。 2025 年度股权激励成本影响的归母
净利润为 1.65 亿元,不低于 1.5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 亿元。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上述
“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两个条件均满足,符合行权条件。
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产生
的激励成本影响。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53 人中,有 7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分、子公司) 人离职。剩余 146 名激励对象中有
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 145 人 考 核 等 级 为
为“S”、“A”、“B+”、“B”、“C”、“D”、 “S”/“A”/“B+”/“B”,标准系
“E”七个等级,其中 “S”、“A”、“B+”、“B” 数为 1;有 1 人考核等级为“C”,
等级的标准系数为 1.0,“C”、“D”等级的标准 标准系数为 0.8。剩余激励对象符合
系数为 0.8,“E”等级的标准系数为 0. 全部或部分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激励对象当
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标准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
宜。
(二)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对于未达到行权条件和已达到行权条件但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 年 5 月 23 日
(二)行权数量:3,006.80 万份
(三)行权人数:146 人
(四)行权价格:3.87 元/股
(五)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六)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窗口期,统一为激励对象办理股票
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拟行权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张聚东 董事长 80 0.96 0.05
李卓 副董事长 64 0.77 0.04
彭家虎 董事 20 0.24 0.01
潘立贤 董事、总经理 80 0.96 0.05
陈丹 执行总经理 40 0.48 0.02
李华 副总经理 44 0.53 0.03
陈思 副总经理 32 0.39 0.02
钟建夫 总经理助理 30 0.36 0.02
姜孝峰 财务总监 40 0.48 0.02
张飞 董事会秘书 40 0.48 0.02
小计 470 5.66 0.28
其他激励对象(136 人) 2,536.80 30.56 1.52
首次授予合计(146 人) 3,006.80 36.23 1.81
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
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146 名激励对象满足全部或部分可行权
条件。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条件成就人员合计为 146 人,
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006.80 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
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授予日,公司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
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
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
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具体数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