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仙鹤股份”或“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有关规定,对仙鹤股份本次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 号)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2,0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0.50 亿元,期限 6 年。票面利率为第
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61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债券简称“鹤 21 转债”, 债券代码“113632”。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鹤 21 转债”自发行
结束之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股份,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7 年 11 月 16 日。“鹤 21 转债”的初
始转股价格为 39.09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月 5 日起由 39.09 元/股调整为 38.7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关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鹤 21 转债”的转股价格自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
“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月 19 日起由 27.23 元/股调整为 26.9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权益分派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了《关于向下修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鹤 21 转债”的转股价格
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由 26.92 元/股调整为 19.84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正“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月 27 日起由 19.84 元/股调整为 19.4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权益分派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月 10 日起由 19.49 元/股调整为 18.9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月 2 日起由 18.99 元/股调整为 18.2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调整“鹤 21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6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不低于“鹤 21 转债”当期转股价的 130%(即不低于 24.69 元/股),触发
“鹤 21 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公司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鹤 21 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鹤 21 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四、赎回实施安排
公司将尽快披露《关于实施“鹤 21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明确有关
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五、相关主体交易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鹤 21 转债”满足本次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鹤 21 转债”
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鹤 21 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仙鹤股份本次提前赎回“鹤 21 转债”相关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仙鹤股份本次提前赎回
“鹤 21 转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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