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
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
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中国发
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
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
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
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
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 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
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并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鉴于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相关政策文件亦支持内地企业
采用中国准则编制 H 股财务报告。统一准则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降低编制
成本,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
上,一致同意公司自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