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ST 瀚川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
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
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
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股东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
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
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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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
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
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当场公布表
决结果,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
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
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通知》(公告编号:2026-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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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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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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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因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出具了否定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七
条的相关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因此,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二、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 266.4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作
废失效。
三、本次终止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尚未完成实际归属、登记,激励对象未实际获得股票,因此本
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会产生相关股份支付费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的勤勉尽责。公司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职,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此外,公司后续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择机推出有效的激励方案,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6 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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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规范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已于 2026 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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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完善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行为规则》,已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刊载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