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6-02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
董事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
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依据《公
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计不超过 5,420 人,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
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任职;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 496,887,444 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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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6年A股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6年A股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A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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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
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
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
次会议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同意将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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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与本议案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联董事俞宏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认为: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告不会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影响且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降
低财务报告编制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续聘 H 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
已提出同意的意见,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拟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告。安永华明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同时具备香港法例规定
的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资格,可以为香港上市内地公司提供使用内地审计准
则的审计服务。因此,公司无需继续保留独立的 H 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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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终止续聘 H 股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七、 审议通过《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三一重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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