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关事宜的意见,员工自愿参与,公司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有效。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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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
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
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 2026 年 A 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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