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055 号)同意,深圳金信诺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60,119 股,发行价格为 12.5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77,736,898.21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3,440,914.17 元后,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4,295,984.0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出具
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6〕9984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相关情
况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以控股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讯诺”)、控股孙公司东
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讯诺”)、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XUNO HIGH SPEED CONNECTION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泰国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香港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集智信号国
际有限公司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
项目”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新开设的募集
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设
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中国银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证券”或“保荐机构”)、深圳讯诺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发
银行、中航证券、深圳讯诺、东莞讯诺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与光
大银行、中航证券、深圳讯诺、济南讯诺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深圳金信诺 中国银行股份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
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云城支行
深圳金信诺 广发银行股份
份有限公司 前海妈湾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
深圳讯诺科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
技有限公司 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南头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
东莞讯诺电 95508899000204064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
子有限公司 58 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前海妈湾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
济南讯诺信
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
深圳新洲村支 产品扩产建设项目
公司
行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甲方
甲方 2: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合称“甲
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二)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甲方
甲方 2: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
“甲方
甲方 3:东莞讯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3”,与“甲方 1”、
“甲方
乙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于甲方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五
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与“甲方
甲方 2: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与“甲方 1”、
“甲方
甲方 3:济南讯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3”,与“甲方 1”、
“甲
方 2”合称“甲方”)
乙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村支行
丙方: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甲、乙、丙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于甲方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
他用途,专用户可开通专业版网银,但需同时设置网银转账落地功能,每笔转账
需经支行行长审批同意后,柜台办理资金转出。
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
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