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担保余额(不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4,000 万元 13,000 万元 是 否
称“北网新能”)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北网新能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申请 4,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开立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并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基于上述融资事项,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
公司与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网新能提供敞口额度为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
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9 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其他:控股孙公司
司持股情况
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94.2752%,其他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东持股 5.7248%。辽宁沈抚北方电网技术有限公司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500MADMFDW95Y
成立时间 2024 年 6 月 5 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286 号华润大厦第 19 层
注册地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
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经营范围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
包工程;金属工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度 ( 经 审 /2026 年 1-3 月(未
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019.08 11,465.8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6,154.58 7,911.84
资产净额 3,864.50 3,553.99
营业收入 6,562.14 493.32
净利润 187.09 -310.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
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
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
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北网新能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北网新能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融资资金需求,保障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中,北网新能少数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
担保,但公司能对北网新能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
况与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
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
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24,600 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
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
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